扎鲁特旗教育科技体育局2020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时间:2020/11/10 15:23:50    来源 :    栏目 :招考信息    浏览次数:

电话: 0475-8353373、15248340040| 微信:15248340040|地址:通辽市霍林河大街科区政府对面鸿图教育

  微信图片_20170402180857.jpg关注公众号了解更多信息!

扎鲁特旗教育科技体育局2020年  

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有关规定和国家、自治区近几年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补充完善的新政策和新要求,结合我旗工作安排,现就扎鲁特旗2020年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0季教师资格认定时间1191218日。具体安排如下:

(一)网上报名时间:1191118日。

(二)现场确认时间:11121120法定假日除外,共计7个工作日           

现场确认地点:扎鲁特旗政务服务中心(教育科技体育局窗口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现场确认时请各位考生自觉遵守政务服务中心疫情期间人员管理要求及管理办法)

(三)体检时间:11121120法定假日除外,共计7个工作日,体检时请各位考生自觉遵守医院疫情期间人员管理要求及管理办法

现场确认通过后再进行体检,体检地点为扎鲁特旗人民医院体检中心。联系人:白主任,联系电话:0475-7218624。体检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体检时要求空腹。

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时间:1128周六上午8:00。测试地点:扎鲁特旗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参与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的考生要服从疫情期间外来人员入厅管理要求(具体管理要求:根据扎鲁特旗政务服务中心疫情期间外来人员入厅要求执行)佩戴口罩、量测体温和主动配合做好登记。尤其是对重点疫情地区返回人员在做好登记的同时,还要主动出示从重点疫情地区返回后证实身体健康情况正常的相关证明。对不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不配合入厅检查管理的,不予进行能力测试。对扰乱正常测试秩序或瞒报、谎报信息导致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非师范类人员,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的时间在“通辽市汉语委办公室”微信公众号(tlhyw2013)推送通知,不再另行通知,请现场确认合格的考生及时关注。

二、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 

(一)户籍在扎鲁特旗的人员

(二)持有扎鲁特旗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非扎鲁特旗户籍人员

)持有我区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驻内蒙古自治区部队现役军人。

、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的决定部署,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内教发[2002]64号)规定的相应学历执行。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生;

2.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3.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全部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其它条件均合格者,可直接参加我区面试考核。其中,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必须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4.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并取得两科《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等级证书。其中,使用少数民族语言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等级证书。

(五)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六)专业要求

申请认定各级各类教师资格,申请人所学专业须与申报学科相同或相近。

、报名流程和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

凡在我2020年季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请于2020年119日至1118日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和网上申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要如实、准确填报本人信息并对信息的准确性负责。

2020年开始,网报系统开通个人信息实名核验功能,请申请人准确填写本人信息,如果实名核验不能通过将无法进行认定申报(关于实名核验问题详见中国教师资格网中常见问题4条)。

申请人选择认定机构有关要求: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权限申请人可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在读专升本学生和研究生)申请认定。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11121120法定假日除外,共计7个工作日)到扎鲁特旗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教育科技体育局窗口) 进行现场确认(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现场确认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1)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

和复印件一份 

3)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和研究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在我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提交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5)驻内蒙古自治区部队现役军人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部队。

2.学历证明

1)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通过系统验证的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不能验证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在线申请)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持有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等级证明

本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通过系统验证的不用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验证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4.教育教学能力合格证明

师范教育类毕业者,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者提供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对于后期本科学历的教师,如果专科是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则必须提供专、本科毕业证和专科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如果专科是非师范类专业毕业,后期本科是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则必须同时提供专、本科毕业证和后期本科毕业生成绩登记表。

非师范教育类毕业者,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经系统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国考”仅笔试科目合格者,提供笔试科目全部合格证明;参加内蒙古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的,提供两科《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 体检合格证明。体检时间:11121120法定假日除外,共计7个工作日认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现场确认通过后,第二天扎鲁特旗人民医院体检中心。联系人:白主任,联系电话:0475-7218624。体检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白底照片1张(与报名上传的照片同底)体检时要求空腹。

6.近期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白底照片1张(与报名上传的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7.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8.《2020年秋季通辽市教师资格认定信息采集表》一份,张贴报名时上传照片相同版的1寸近期免冠照片。(制证用)(附件)也可在百度网盘下载打印,复制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3iALR-Sydst07pVvs7cGcQ 提取码: edjm

(三)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

现场确认合格者,非师范教育类人员(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除外),须参加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时间:1128日上午8:00。测试地点:扎鲁特旗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四)领取教师资格证

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作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和申请表各一份。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时间和地点,以认定机构通知为准,及时关注认定机构发布的领取通知或电话咨询0475-7661559)。          五)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安排 

全区2020年季教师资格统一认定时间为2020年119日至1218日(网上报名时间为119日至1118日)。 

五、其他事项

(一)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二)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凡申请认定人员,必须提供准确无误的所有个人信息,并保证符合国家《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和本公告中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类别、认定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因提供虚假个人信息造成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由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并纳入教师资格认定和教师招聘失信人员名单 

 

 附件    2020年秋季通辽市教师资格认定信息采集表

       

 

 

 扎鲁特旗教育科技体育局

                          2020年11月6日


©版权归内蒙古鸿图教育培训有限公司所有   地址:通辽市霍林河大街青岛花园东北门鸿图教育   联系电话:15248340040
工信部备案:蒙ICP备17005949号-1  网站制作 / 技术支持:通辽大尚网络     蒙公网安备 150502020007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