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奈曼旗“人才回引”计划的公告 

时间:2020/6/25 9:51:35    来源 :    栏目 :招考信息    浏览次数:

根据《奈曼旗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实施奈曼旗 “人才回引”计划,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有意向回奈曼旗工作的高校毕业生信息,建立“常态化报名、按需求引进”的长效机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主要任务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符合引进条件且有意向回奈曼旗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相关信息,建立奈曼籍人才储备数据库,为奈曼旗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提供充足的人才储备。今后,奈曼旗事业单位将重点从奈曼籍人才储备数据库中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引进人才。
二、征集条件
(一)户籍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奈曼旗户籍或大学入学前为奈曼旗生源;
2.本人有意向到奈曼旗工作,配偶为奈曼旗户籍或已在奈曼旗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二)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
(三)学位学历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普通全日制本科起点的应往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含原“985”“211”院校)应往届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3.医疗卫生专业门类的应往届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三、征集办法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符合征集条件人员将本人信息材料电子版、证件扫描件(或各类证件高清照片)打包成RAR格式或ZIP格式文件(文件名为本人姓名)发送到奈曼人才储备库专用邮箱nmrccbk@163.com中,联系电话:0475-4217565。本人信息材料包括:
1.奈曼旗“人才回引”计划报名人员信息采集表;
2.奈曼旗“人才回引”计划报名登记表;
3.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
4.学历、学位证书(现研究生学历的将本科学历学位证书一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归国留学生提供);
5. 非奈曼户籍人员配偶为奈曼旗户籍或已在奈曼旗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需提供结婚证及其配偶身份证和工作单位证明;
6.其它能够证明其符合引进条件的材料。
报名人员对本人提供的各类信息材料真实性负责,对所提供的信息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本公告长期有效,符合征集条件人员可随时将本人信息材料发送到奈曼人才储备库专用邮箱中。
奈曼旗人才引进工作相关信息将通过奈曼旗政务网和奈曼党建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
 
奈曼旗政务网
http://www.naimanqi.gov.cn  

附件1:奈曼旗“人才回引”计划报名人员信息采集表


56.jpg


附件2:奈曼旗“人才回引”计划报名登记表


231.png



奈曼旗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24日



©版权归内蒙古鸿图教育培训有限公司所有   地址:通辽市霍林河大街青岛花园东北门鸿图教育   联系电话:15248340040
工信部备案:蒙ICP备17005949号-1  网站制作 / 技术支持:通辽大尚网络     蒙公网安备 150502020007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