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系统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通辽市招聘岗位)资格复审有关事宜的公告 

时间:2025/5/15 15:10:13    来源 :通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栏目 :招考信息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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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系统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要求,现将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系统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通辽市招聘岗位)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范围

本次资格复审范围为通辽市全部招聘岗位,其中,市直属事业单位岗位由市直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各旗县市区事业单位岗位由各旗县市区同步组织审核。

二、资格复审方式

本次资格复审工作采取网络审核方式进行。请应聘人员于规定时间内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网(http://www.impta.com.cn)“网上考务”栏目点击“网上报名”,将资格复审材料以彩色JPG格式扫描件添加到报名系统指定栏目中。

三、资格复审时间

资格复审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9:00—5月18日17:00,上传材料截止时间为5月18日17:00。

资格复审递补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9:00—17:00,上传材料截止时间为5月20日17:00。以资格复审网站提交材料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一)经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登记表》。

(二)经本人签字确认的《资格复审诚信承诺书》(附件2)。

(三)有效期内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四)应聘限制户籍(或生源)岗位的,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保留在区外的高校毕业生(含2025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本人原盟市户籍注销页及复印件或原盟市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加盖档案管理专用章的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

(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

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六)招聘岗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或工作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累计计算。

(七)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八)应聘定向招聘“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加盖所在苏木乡镇(街道)党(工)委公章的报名表原件、复印件,及其他岗位所需文件(证书)原件、复印件。

(九)应聘定向招聘“优秀社区工作者”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满足条件的证明材料及其他岗位所需文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十)应聘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3年度、2024年度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系、院、部)或档案保管部门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并明确存放时间。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

(十一)应聘人员属于在编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

(十二)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岗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所在党支部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十三)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以相近专业报考的,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表、成绩单(教务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十四)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须妥善保管资格复审开具的各项证明材料原件,进入考察阶段后,招聘单位将对原件进行审核。

五、有关要求

(一)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须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复审。资格复审期间,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出现因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取得联系,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面试资格。应聘人员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在工作日及时联系各审核单位。

(二)资格复审期间,应聘人员须仔细核对、填写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提交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审核通过后无法更改。应聘人员应尽早提交材料,并随时关注审核结果,防止因无法及时补充材料影响审核结果的情况发生。因资格复审后期过度集中造成网络拥堵、影响资格复审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三)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或者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以拨打拟递补人员本人报名预留电话的方式进行通知,拨打本人报名预留电话三次后仍无法接通或无人接听,按自动放弃处理)。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四)放弃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本人填写《放弃资格复审声明》(附件3),并及时与招聘单位取得联系(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将《放弃资格复审声明》扫描件发送至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处留存。

(五)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间发现有报名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聘用情形,查有实据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记录在案。

(六)市直属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含卫健系统非医疗岗位)翻译水平加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通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后续发布的通知、公告;市直卫健系统医疗岗位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通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后续发布的通知、公告;各旗县市区事业单位岗位翻译水平加试、面试有关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各旗县市区政府官方网站(详见附件1)

(七)未尽事宜按《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系统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475-5776244

附件1: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系统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辽市招聘岗位)资格复审及相关工作一览表.xls

附件2:资格复审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3:放弃资格复审声明.docx





通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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